(2013年6月25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)
为了加强福建商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不断提高全体会员的素质,增强会员的爱会意识,争取把商会建设成为一流的异地商会组织,特制订此公约。
一、爱党爱国,爱我家乡,善爱自然,珍爱生命。
二、热爱商会,参与活动,履行义务,维护形象。
三、讲究文明,尊老爱幼,崇尚公德,弘扬正气。
四、惜时好学,爱拼敢赢,团结互助,共谋发展。
五、遵守法纪,诚实守信,合法经营,照章纳税。
六、致富思源,扶贫济困,热心公益,奉献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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